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第六章 治理原则与措施

第七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第六章 治理原则与措施 第七十一条 对于公共决策领域以及涉及公共利益的商业领域的算法,提供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采取利于公众理解的方式进行算法说明。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9-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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