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第四章 应用场景拓展 第三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第四章 应用场景拓展 第三十九条 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医疗、教育、就业、养老、文化、交通、住房保障等民生服务领域的应用,推动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构建优质、均衡、智能的民生服务体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9-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