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化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解决用电、用地、审批、入场等问题。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9-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