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第五章 促进与保障

第五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第五章 促进与保障 第五十条 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等区域自主开展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科研管理制度,探索实施更加开放、便捷的国际组织注册制度,吸引港澳台以及国际人工智能高端创新要素聚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9-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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