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第五章 促进与保障

第四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第五章 促进与保障 第四十九条 推动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园区,引导人工智能产业聚集发展。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编制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应当合理保障人工智能园区建设用地需求。探索建立宽松灵活的产业空间管理机制,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合理确定开发强度和配套功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9-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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