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第五章 促进与保障 第四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第五章 促进与保障 第四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规划,建立符合国际贸易准则的产业政策,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为人工智能产业国际化发展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9-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