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第四章 应用场景拓展

第四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第四章 应用场景拓展 第四十六条 鼓励医疗机构建立注册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审查互认机制,提高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效率。允许采信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报告。
鼓励本市医疗机构使用辅助决策、影像或数据处理、医疗数据分析挖掘、医疗助理等人工智能产品与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9-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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