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人事行政部门依法对人才市场进行管理与监督,查处违法行为,维护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