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规范监管 第一百一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规范监管 第一百一十二条 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 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产。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