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全民健身活动 第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全民健身活动 第七条 广播电视、报纸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通过开办专栏、播发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全民健身活动,普及科学健身方法,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