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全民健身活动 第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全民健身活动 第十七条 体育比赛、体育表演等健身活动的组织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做好安全工作。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