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信息化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信息化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市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就信息工程建设、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网络安全保障及国际互联网域名登记管理等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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