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信息化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信息化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具体措施,对信息工程质量进行监督,逐步建立并完善信息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监理制度和竣工验收制度。 5. 信息资源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