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信访条例 未分类 ·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信访条例 未分类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由国家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