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成果转化

第三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成果转化 第三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光明科学城布局产业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推进技术熟化、技术标准创制,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关键工艺、关键部件以及重大装备样机研发,加快推动创新成果大规模商用进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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