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科学研究 第二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科学研究 第二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聚焦信息、生命和新材料等领域前沿方向,在光明科学城集中布局和建设通用型、专用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空间集聚、学科方向关联、功能互相支撑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推动实现源头创新和科技瓶颈突破。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