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科学研究

第二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科学研究 第二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光明科学城布局和建设高端科研仪器研制、精密测量等前沿交叉研究平台,以及大数据中心、国际科技信息中心等科技支撑服务平台,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形成交叉融合、紧密协作、相互支撑的创新链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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