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保障与服务 第五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保障与服务 第五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光明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光明科学城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研组织管理等方面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依照规定给予相应补贴。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