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治理结构

第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治理结构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光明科学城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发展、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先行先试。 光明科学城营造开放包容、协同合作、崇尚创新的环境,建立完善正向激励和容错免责机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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