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规划建设 第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规划建设 第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光明科学城科学装置集聚区内项目选址工作机制,综合法定规划以及其他空间管控要求,建立准入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