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试行)
未分类 · 第二章 公共图书馆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试行) 未分类 第二章 公共图书馆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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