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试行) 未分类 · 第二章 公共图书馆的管理 第三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试行) 未分类 第二章 公共图书馆的管理 第三十六条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举办的图书馆的管理参照本条例实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