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七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七十一条 出租汽车的车型标准、车载终端等营运设施标准以及营运牌照转让、委托经营办法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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