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市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