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治理结构 第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治理结构 第十条 前海管理局根据国家规定,在非金融类产业项目的审批管理方面,行使计划单列市的管理权限。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