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治理结构 第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治理结构 第十一条 前海管理局根据市政府确定的原则可以自主决定机构设置、人员聘用和薪酬标准。 前海管理局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每年向市政府报告收入情况。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