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合同格式条款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合同格式条款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合同格式条款含有免除、减轻经营者责任,扩大经营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内容 的,消费者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该合同格式条款无效的诉讼。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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