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特区最低工资标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