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社会环境建设 第七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社会环境建设 第七十九条 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与相关行业协会、企业通过开发课程和教材、提供实训基地、制定行业培训标准等方式开展合作,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