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空间资源配置 第六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空间资源配置 第六十七条 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取得示范区土地使用权,受让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没有符合受让条件的次受让人或者竞买人的,由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回购。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