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空间资源配置 第六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空间资源配置 第六十九条 产权归政府所有的创新型产业用地或者用房,应当主要以租赁的方式保证符合条件的企业对用地用房的实际需求。 租赁期满且项目发展符合产业导向目录的企业,可以续租或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土地或者购买创新型产业用房。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