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管理服务创新 第四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管理服务创新 第四十七条 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科研项目评审、验收专家库,将国内、国际相关领域的领军人才作为科研项目评审、验收专家候选人。 行政主管部门和受委托组织科研项目评审、验收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或者干预科研项目的评审和验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