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城市供水工程 第二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城市供水工程 第二十二条 市水务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供水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