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建成的市政园林,应当于1998年3月1日前依照本条例规定逐步实行专业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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