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园林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造成他人损失的,园林主管部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