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城市更新应当遵循政府统筹、规划引领、公益优先、节约集约、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