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五条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支付本规定确定的各项失业保险待遇和国家规定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费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