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条 基金会对见义勇为人员应当给予不同等级的奖金奖励。奖金的等级、适用条件及审批权 限由基金会理事会决定。 基金会对于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人员可以颁发荣誉证书,事迹特别突出的,还可以向有关部门推荐奖励。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深圳经济特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