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三条 市教育部门根据需要确定各类教师培训的具体内容和学时。培训的成绩和鉴定作为教师聘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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