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十九条 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的待遇和社会保险福利,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