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十五条 未被聘用和被解聘的教师的管理、流动等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