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 未分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禁止未成年人组织、参加非法帮派组织或者团伙。 禁止唆使、引诱未成年人组织、参加非法帮派组织或者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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