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家庭服务业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家庭服务业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经营者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消费者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赔偿损失。\ 因经营者的欺诈或者恶意损害行为造成消费者损失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按实际损失的两倍予以赔偿。\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