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家庭服务业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家庭服务业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服务人员有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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