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信息管理服务 第三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信息管理服务 第三十五条 持证人可以到有关部门或者通过网络等方式申请相应的权益。申请时应当出示居住证或者提供居住证信息。 有关部门查验居住证或者核实居住证信息后,应当按照国家和特区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权益。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