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城市规划,组织编制夜景照明专项规划,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 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夜景照明专项规划,制定夜景照明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