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平安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基础建设 第二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平安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基础建设 第二十二条 市公安机关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重点区域和重要场所的人防、物防、技防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