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平安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社会风险防范与矛盾化解

第四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平安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社会风险防范与矛盾化解 第四十六条 家庭、学校和社会应当相互配合,加强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防止毒品、邪教以及其他不良思想对青少年的影响。 教育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做好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治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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