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对于下列危险作业,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应当编制专项施工安全设计,并按规定报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一)基础施工; (二)地下工程施工; (三)整体升降脚手架的拆装; (四)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和架设机具拆装; (五)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 (六)其他危险作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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