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施工企业应当制定施工安全的目标和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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